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
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
一、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
(一)办理刑事诉讼案件
1、一般刑事犯罪案件
(1)侦查阶段:10000~50000元/件;
(2)审查起诉阶段:10000~50000元/件;
(3)一审阶段: 10000~50000元/件;
(4)二审阶段:10000~50000元/件;
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,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。
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恶犯罪、涉毒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经济类犯罪、共同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,本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,可按不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收取。
(二)代理民事诉讼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6000~5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0~50000元/件外,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:
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
100,000元以下 免收;
100,001至1,000,000元 6%~10%;
1,000,001至5,000,000元 4%~8%;
5,000,001至10,000,000元 3%~6%;
10,000,001元至50,000,000元 1%~3%;
50,000,000以上部分 0.5%~2%。
(三)代理行政案件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6000~50000元/件;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6000~50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(四)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
1、不涉及财产关系的:6000~50000元/件。
2、涉及财产关系的,除收取6000~50000元/件外,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
(五)上述各项收费标准,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。
未曾代理一审,直接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。曾经代理一审,再代理二审、重审、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%收取。
二、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
(一)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范國
禁止刑事诉讼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、国家赔偿案件、群体性诉讼案件、婚姻继承案件,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、最低生活保障待通、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、工伤赔偿、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。
(二)除上述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案件之外,其余案件均可实行风险代理。
(三)风险代理收费标准
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可以按照固定的风险代理金额收费,也可以按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(以下简称“标的额”)的一定比例收费。具体标准如下:
1.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,按标的额的10%~18%收取;
2.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,按标的额的8%~15%收取;
3.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,按标的额的6%~12%收取;
4.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,按标的额的4%~9%收取;
5.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,按标的额的2%~6%收取。
三、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
计时收费为200~2000元/小时。
四、咨询、调查取证、发律师函、审查修改或起草其他法律文书的收费指导标准
(一)咨询服务费用按每小时200~1000元收取,不满1小时按一小时计算。
(二)调查取证费用根据需耗费的合理时间及取证难度按500~10000元的标准收取。
(三)出具律师函费用根据律师函所涉内容的复杂程度、篇幅长短、是否需要尽职调查等情况,每份律师函收费2000~10000元。
(四)除律师函之外的其他法律文书,根据复杂程度、篇幅长短、是否需要尽职调查等情况,每份收费1000~50000元。
五、低于本指导价标准收费的,应符合下列情形,且应经本所核实审批。
(一)家庭困难(须提交基本证明文件);
(二)是本所律师、实习律师、辅助人员的近亲属;
(三)其他特殊情况符合减免条件的。
六、本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
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
2022年3月31日